5月11日,市场上流传着一份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关于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情况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于 2019 年1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,并要求各小贷公司对放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的行为再次进行全面自查。相关知情人士向深圳商报记者确认了该文件属实。
该《通知》指出,目前深圳市处于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,为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,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因此要求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于 2019 年1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,并将自查报告(加盖公章)及贷款业务信息于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,且不得向特定人员发放任何名义的贷款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,对放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的行为再次进行全面自查,同样将自查报告于5月14日前发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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