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和明天,我们往往不知道哪个先来,信用卡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,越来越多的持卡人关注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,如果有一天,持卡人意外离世,还有信用卡欠款未结清,那么这些欠款需不需要偿还呢?从法律角度来讲,信用卡持卡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就终止。死亡后信用卡债务是否需要偿还,需要区分3种情况:
1.名下有资产
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,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,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,那么银行都有为储户保密的原则。也就是说,死亡的持卡人名下的遗产,需先用于清偿信用卡债务,剩余的遗产才能进行分配。
2.名下无资产,但有配偶
信用卡债务是具有连带关系的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: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夫妻一方死亡的,生存一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,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,银行就看有没有财产,或者遗产。如果财产,遗产都没有,银行就算坏账。
如果持卡人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,例如车祸,或者医生的医疗事故等。那么可能会获得一笔赔偿款,如果家属配合的的话,银行可能收回欠款,如果不配合的话,银行最多是起诉到法院。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,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坏帐了。
3.名下无资产也无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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