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,以及失信名单惩戒效力的逐步提升,人们越来越关注信誉问题。新闻中出现“被执行人”、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老赖”这些词汇的频率越来越高,但真正能厘清三者区别的人并不多。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捋一捋,被执行人、失信被执行人、老赖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。
被执行人
简单来说,“被执行人”指的是败诉后不履行判决,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一方。
举个例子:A拖欠B的借款,B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,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,而A作为败诉方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判决,B作为胜诉方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,那么A就被称为“被执行人”。
总结一下,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称为“被执行人”:第一,拥有法院生效的文书;第二,在期限内不履行义务;第三,被胜诉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
失信被执行人
“失信被执行人”指的是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,却通过手段逃避执行义务,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者,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将其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名单,并纳入全国征信系统,依法对其进行惩戒。被执行人出现以下6种情况,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:
(1)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;
(2) 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;
(3) 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
(4)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
(5)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;
(6)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。
接着前文中的案例来说:如果被执行人 A在被执行期间出现包括恶意隐匿、转移财产,玩消失,甚至暴力抗法等手段阻挠执行,A将被列为“失信被执行人”,从此生活将受到巨大影响。
老赖
失信被执行人俗称“老赖”。生活中,赖账不还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,也可以成为“老赖”。可见,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等同于老赖,但被称为老赖的不一定只有失信被执行人。为了杜绝“老赖现象”,国家正在构建一张全方位、无死角的大网。失信被执行人虽然保住了钱财,却失去了自由和信誉,他们将被采取以下措施:
(1) 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,包括禁止乘坐飞机、列车软卧;
(2) 实施其他信用惩戒,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;
(3)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,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。
除此之外,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还会通过报纸、电视甚至抖音进行曝光,迎接他们的将是寸步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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